| 释义 | 
		     无罪判决的三种情形如下:     1、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     3、被告人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无罪判决分为两种,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和“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无罪判决的规定如下:     1、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2、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