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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公司对高管人员损害公司如何维权?
释义
    法律分析:股东公司对高管人员损害公司的维权:当公司高管损害公司及其他人的利益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共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级管理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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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8 15: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