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个人独资公司解散的条件是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解散后,投资人需自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解散后,原投资人对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仍需承担偿还责任,但若债权人在五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则责任消灭。此外,公司解散可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法律分析 个人独资公司解散的条件有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公司解散的方式分两种:一种是自愿解散。这主要是基于公司自己的要求而自愿进行的解散。另一种是强制解散。是一种并非公司自愿,但是基于法律或主管机关命令而被迫进行的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结语 个人独资公司解散的条件包括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解散后,原投资人仍要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责任消灭。公司解散方式有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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