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财物的立案标准 |
释义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故意损害财物罪立案标准 故意损害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打架损坏他人财物,五千元以上 和别人打架损害了财物超过了五千元,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该怎么处理,视实际情况确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损坏公私财物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报案侦查 损坏公私财物立案侦查标准如下: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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