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的“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的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应从以下四方面来确定: 一是行为人对于特定人名誉仅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并通过不正当的违法行为表现出来。 二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对特定人权利的保护性规定,且不具有免责事由。 三是行为人针对特定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且该行为须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并影响到社会公众对该特定人的评价。 四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直接给特定人带来了名誉方面的损害后果。 名誉权构成要件 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为: 1、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 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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