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别人起诉的,法院不是都会进行通知,只有决定对案件立案的,才会在立案后通知被告。 对于刑事公诉案件,法院会在决定开庭审判后,开庭十日以前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通知。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进行通知,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行政诉讼案件,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根据规定,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是人工送达,相关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后,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被起诉法院会怎么通知有人法院起诉我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