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税黑名单(非正常户)注销,怎么办?? |
释义 | 国税黑名单(非正常户)注销,怎么办??国税黑名单(非正常户)注销,怎么办?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其应纳税款依法追征。认定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注销前又前来履行纳税义务的,持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结清应缴应纳税款及滞纳金后,可重新恢复生产经营或者正常注销税务登记。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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