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财经纪律是财务纪律、财政纪律的统称,财经纪律指在财政和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财经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其主要内容如下:1、不准搞计划外基本建设,特别是不准乱搞“楼、堂、馆、所”;2、不准伪造凭证、报表和篡改会计数字;3、不准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挤成本、费用;4、不准用生产经营资金搞基本建设和其他财政性开支;5、不准挤占、挪用、截留、拖欠应当上缴的利润、税金和其他款项。 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