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为特定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向希望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要约只有在送达到以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的拘束力。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有特定的有效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要约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