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公积金能贷款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只要拥有以下条件就可以公积金装修贷款: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有民事责任能力,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和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满足哪些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经济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前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缴纳半年以上; 5、能够提供购买自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买方必须一致; 7、自有资金不低于购买自住房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二、购房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的,须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需要下列手续:1、申请程序。2、审查批准。3、签约。4、放款。5、还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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