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和老公离婚了,婚前他有一套房,现在我还可以买房吗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在结婚前买房,也可以不买,是否买房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该房屋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婚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权是一方个人的;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房产证上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产权属于夫妻双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和老公协议离婚,现在后悔了 离婚协议签订后能后悔。如双方以协议离婚为前提,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双方离婚未成时,一方对于协议反悔的,是可以的,因为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前妻子全款买一套房,丈夫婚前贷款买一套房 夫妻个人的婚前财产不一定包括贷款所买的房子,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名下有房是婚前买的,老公名下没有,现在我们再买房子算二套房吗 婚前购房是否为二套房都是以购房人名下是否有房或是否有贷款来判断的。如果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卖掉后名下没有房再买不算是二套房。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卖了房,但是名下还有贷款再买房也算是二套房。只有个人名下既没有房也没有贷款就不算二套房。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婚前有两套房不在自己名下,离婚后可以买房吗? 当事人可以在结婚前买房,也可以不买,是否买房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该房屋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婚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权是一方个人的;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房产证上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产权属于夫妻双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和前夫离婚十多年了,现在孩子二十岁了,我还能问他要不要回抚养费 抚养费是能追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的费用、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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