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等。 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工作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孩子户籍上学证明、照片、录音、录(反映孩子跟父母哪一方关系更好)、父母的品行或身体疾病的证明。 当事人可以依法提供本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来证明自己支付了抚养费。但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案件,法院审判原则有三个: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除非母亲根本没有任何的能力,而且她也表示不要,这两点都要具备。 2、两周岁到十周岁孩子的抚养权,要看父母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条件。 3、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