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
| 释义 | 1、将宅基地出租给企业 兴旺的城市四周都有很多中小型的重工、轻工企业,在这些企业四周的乡村宅基地通常都租赁给他们当仓库,农村的宅基地面积普遍在150平方米以上,最多不会超过300平方米,这样的面积是比较合适出租的,同样也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 2、退出宅基地,换钱 有些农民朋友可能已经在城市落地生根了,所以家里的宅基地也打算退出了。以安徽金寨县为例,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分为两块: 一方面是地上房屋拆除补偿金额,按不同结构每平方米250-600元计算。另一方面是宅基地退出补偿金额,已确权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每平方米补偿70元,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每平方米补偿35元,补偿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另外,如果农户在签订退出协议后6个月内腾退房屋并验收的,补偿标准再上浮30%。据测算,这两部分合在一起,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平均每户可获得补偿7.8万元。不过每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各地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3、用宅基地贷款,做点小生意 4、将宅基地流转给其他有需要的人 宅基地地上房屋可按规定进行流转。在房地一致、产权清晰、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已办理土地证及房产证的情形下,宅基地使用权因其地上房屋流转而发生转移的,经土地所有者同意,可按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我国农村居民可以在本集体组织分得一块宅基地,只是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与此同时也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如今有些农村居民已经搬到城镇居住,农村的宅基地就被空闲了,根据我国规定,要是宅基地空闲时间超过2年的,那么将会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因此要注意不能长期闲置宅基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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