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中断可能会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累积缴费年限等。在停缴三个月及以上的属于中断参保,不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要连续缴纳一定期限后,可以恢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