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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脑干出血少赔,该如何维权?
释义
    法律分析:当事人因医疗事故导致损害,应该依法进行赔偿。然而,由于国内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规定不够明确,往往导致受害者赔偿金额不足。受害者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一)医疗费用等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误诊、误治、漏诊、漏治等而导致的精神损失抚慰金;(三)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残疾,按残疾程度分别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死亡的,按死亡赔偿金的标准给予赔偿。”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实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和风险等情况,并在患者同意后进行治疗。医疗机构未履行前述义务的,对于因此造成的患者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患者在受到医疗事故损害后,可以向医疗机构索要医疗费用、抚慰金、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如果医疗机构未能履行告知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通过起诉、调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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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5: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