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脑胶质瘤为免责理由拒赔,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不能以脑胶质瘤为免责理由拒赔,除非该疾病是在投保前已经存在,且被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隐瞒或者谎报有关情况,或者违反约定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限额,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3.《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若被投保人在投保前已经被确诊为脑胶质瘤或其它疾病,但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以此为免责理由拒绝理赔。但如果被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了其病情,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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