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什么部门办理? |
| 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地方国土局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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