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0岁以上职工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60岁以上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赔偿,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工伤保险条例》适用前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一、没签劳动合同能不能要求赔偿工伤 员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自己上班受伤了,是不是不能认定工伤。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伤职工可以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那么劳动者个人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第2项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虽然签订劳动合同是最直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不能否认其他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录用通知书、工作交流资料等)。 二、职工也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三、65岁农民工还能认定工伤吗 65岁农民工不能认定工伤。不能认定工伤的原因如下: 1、工伤认定的一个主要前提是:企业职工。 而任何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所以,他不会是单位的职工,也不会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只会是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时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到达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在工作时间出现伤亡是可以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