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查执行期限是多长 |
释义 | 执行案件期限及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的概括:执行案件期限为6个月,超过期限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注意申请书需用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法律文书需附上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包括一、二审法院的文书或仲裁机关的函件或送达回执。如有保全措施,需提供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法律分析 一、执行案件的期限是多少 1、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法院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就要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那么就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这里需要注意地是,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就还要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需要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具体有如下要求: (1)如果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就都要提供; (2)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就要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 (3)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就要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就需要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执行的期限为6个月,超过期限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等。请注意,强制执行申请书应使用签名或捺手印,且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或复印件。如被申请人财产已采取保全措施,还需提供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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