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贵阳退税政策如下: 1、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契税; 2、购房后由开发商按照3%收取契税,且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政策,根据退契税的条件可按不同情况分别办理退契税; 3、对于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_以下的住房(“别墅”除外),只要该住房是购房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房,均可享受契税退税政策。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