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证言在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力,但其作证也不是绝对可信的。在反驳证人证言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或进行质证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可以质证对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和书证等证据,可以提出反驳证人、鉴定人和书证等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的证言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调取相应的证据,或者当庭传唤证人和鉴定人进行质证。” 结论:在面对证人证言时,需要针对证言逐条进行反驳,并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或者进行质证,以使法庭正确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