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直接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因此,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行纪人,间接归属于委托人。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 一、行纪合同的模板 行纪合同 合同编号: 行纪人:签订地点: 委托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入(卖出)的货物、数理、价格: 货物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质量标准包装要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三条行纪人将买入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第五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第六条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违约责任 行纪人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日期:年月日 二、行纪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代委托事项、委托报酬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具体内容也可以根据不同情形做出相应变更和增减,但一定要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