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个人所得税 查询方法一:现场查询 查询个人所得税,应携带本人二代 身份证 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任一地税局进行查询,查询只需填写申请表,无需缴费。如需委托他人查询,应写委托书,并携带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个人所得税查询方法二:网上查询 1、地税局个人纳税基础信息登记页面(先要进行基础信息登记才可查询) 这里面公司的基本信息需要跟本公司的人资部门询问,填满_号的内容就算注册成功。 2、进行“身份核准”,需要本人到 北京 任何地税局去进行核准(免费服务),以后才可随时登录查询。不核准的话,登记成功也无法查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