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
释义 |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公共秩序。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受法律保护。《宪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为集会、游行、示威依法进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集会游行示威法》第18条规定,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正在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是合法的,仍然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或者其他破坏活动,在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 一、非法携带武器参加集会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非法携带武器参加集会罪的成立条件: 1、非法携带武器参加集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上携带武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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