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村长兼任出纳违反法律规定。村长是管理人员,不可以兼任出纳工作,那样就自己花钱自己报销,没有监督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村长的职责:     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及时帮助居民;     2、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做好街道治理、公共卫生、小学、幼儿园、医务室、老年协会、文化娱乐等工作;     4、做好民调工作,做好家庭、邻里和睦,干群关系融洽;     5、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要求和建议,保护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     6、协助乡镇政府教育村民依法服兵役意识;     7、抓好村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并落实村委会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工作任务;     8、及时向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支持老年协会等组织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