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居民人可以继续租赁原房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共同居民人可以继续租赁原房屋。法律保护共同使用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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