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有没有继承权 |
释义 | 租赁房的承租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该房屋。因为该房屋并不是承租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如果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一、有哪些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就要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未续租; 2、出租屋因特定原因灭失; 3、承租人死亡,生前无共同居住人; 4、租赁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房子租给死人了怎么办?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三.非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租赁合同依法变更或者终止。 四.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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