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购买家具的行为对另一方有效,因为这是因家庭生活日常需要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可以对一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进行限制,但是该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夫妻一方过错可以通过以下行为定性,即当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重婚、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在外同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时,就可以认定其在婚姻中具有过错,是婚姻中的过错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