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的过户:只要经过房屋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同意后就可以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了。一般在房屋买卖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是由买房人先行垫资帮助卖房人解除抵押合同,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