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排发展规划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而言,“一环两带三轴四区”城镇空间布局逐步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城乡人居环境、生态治理、交通路网、营商环境全方位升级优化,“古村、红石、醒狮、江岛”文化生态旅游成色十足,城市更新“工改工”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宜业宜居宜游”风情新石排全面建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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