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不得出租的房屋是: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抵押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