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运动神经元病,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未尽到审慎义务,导致拒绝赔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一条:保险人未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被保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2.《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的行为侵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履行保险合同中,未尽到应尽的说明、提示义务,致使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风险,或者误认为风险不存在或者未得到妥善控制的,保险人免除赔偿责任的,不得成立。 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拒绝赔偿运动神经元病的赔偿金,是未尽到其应尽的说明、提示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风险或误认风险不存在。因此,根据《保险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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