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对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所须材料: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就业登记证》;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