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企业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统一管理财产物资、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指导财务人员业务并提高业务能力、监交离岗会计或出纳。注册企业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包括: 1.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特别是针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 2. 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确保账目清楚。 3. 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合法理财。 4. 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 5. 当会计或出纳离岗时,应负责监督交接。《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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