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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对于离家出走多年者的居住权做出了哪些规定
释义
    民法典中离家出走多年是否还有居住权,取决于设立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是用益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权利。房屋居住权的设定方式包括合同、法律规定、遗嘱和取得时效。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包括使用权、附属权利、修缮和维护权以及出租权,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家出走多年是否还有居住权
    民法典中离家出走多年是否还有居住权需要看设立居住权的期限是多久,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二、房屋居住权的设定方式有哪些
    房屋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房屋居住权的权利
    房屋居住权的权利有: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总结,民法典规定,离家出走多年是否还有居住权需视居住权设立的期限而定。房屋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法律规定、遗嘱或取得时效等方式设定。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包括对房屋的使用权、附属权利、修缮和维护权,以及在居住期间内出租房屋的权利。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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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7 8: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