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客体为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主体只能是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证据、帮助毁灭证据、威胁证人等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失实不属于伪造证据。 法律分析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失实,不属于伪造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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