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搭桥”疾病,是否可以找独立第三方理赔公司进行复核?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存在拒赔或者赔付不足等情况,被保险人可以选择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复核。但是,被保险人应当先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并等待保险公司处理结果后再选择第三方机构。同时,第三方机构复核的结果对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均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作出的理赔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作出的理赔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有关的鉴定机构或者第三方独立机构重新鉴定。 3.《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五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第三人作为仲裁员或者鉴定人。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仲裁员或者鉴定人的意见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个人根据法律知识进行的分析,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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