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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起离婚诉讼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
释义
    提起离婚诉讼要收集的证据:(1)夫妻身份信息。(2)感情关系方面。(3)共同财产部分。(4)共同债务部分。(5)子女抚养方面。(6)损害赔偿方面。(7)对于涉及婚前财产,需要提供购买合同、发票、完税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对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需要提交书面证据材料证明,最好是能提交经过公证的上述文书。(8)如果属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与第一次起诉相关的材料。【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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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4 7: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