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向 商标 局递交申请书后,3个月左右通过形式审查会想你发受理通知书;9个月左右通过实质审查会发布初审公告,没通过实质审查则会发驳回通知书,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驳回复审。初审公告时间为3个月,这个3个月称为异议期,他人可以异议你的商标。异议期间若无人异议则40天收到注册证。若有人异议,则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异议答辩。 法律客观: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与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一致。前款关于申请人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向商标局提出的办理变更、转让、续展、异议、撤销等其他商标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