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左拐弯撞人谁的责任 |
释义 |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直行的车辆没有超速或其他过错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拐弯车辆全责。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转弯时撞到直行没开灯的车 一般为左转让直行,首先看双方车辆有没有闯红灯、超速、酒驾、无照驾驶等违章情况,如果有其中一方违章则违章车辆负全责;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章,但是自己方的车已经完成拐弯,进入车道,对方车撞了自己车的后保险杠,则后车应该负全责或至少是负主要责任。按照现行的交通法规定,黄灯闪烁时应减速停车。如果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发生事故,因左转让直行的原理,左转车辆应在观察对方车辆安全范围内才可以左转,所以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左转车辆已经完成拐弯进入了车道,一种就是还没有进入车道正在拐弯当中,可论情况而定。 三、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左转弯的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2、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右转弯A车与左转弯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 3、绿灯亮时,左转弯A车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4、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5、A车正在左转弯, B车超越时与之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6、A车在人行横道掉头, 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 7、交警正在指挥B车通行,A车与之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8、A车已经转向,但B车依然撞上其装载的超长物品,A车负全责。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 9、A车发现开错车道了,到路口借道,与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违反导向标志指示行驶。 10、绿灯亮时,A车发现前方B车开的很慢,于是在路口超车,结果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行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 11、要看各自行进的方向和是否有主次道路之分,车让行规定是左边车让右边车即左让右,次要道路车让主要道路车,按这个规定定主次责,应让行的负主责,被让的负次责,无红绿灯十字路口互碰不会定哪一方全责,但要以办案交警对交法的理解和现场调查情况来定,不排除定全责的可能。 12、任何道路路口的通过速度都不得超过60公里,无信号控制路口,应停车了望,让右车先行。 根据规定,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到现场勘察,并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4、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交管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交管科在受理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5、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6、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7、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各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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