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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民没有住房,政府不给批宅基地
释义
    一、村民没有住房,政府不给批宅基地
    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村委不批,当事人应在消除不批的缘由后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扩展内容
    农村户口无宅基地怎么办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又没有宅基地,可以去申请宅基地: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买卖农村宅基地的全部回答了,不难看出农村宅基地的买卖问题一般意义上是不合法的,就是农民之间的买卖宅基地上房屋的问题也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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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4 2: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