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开胸”病人,如何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无法提供合适治疗的情况下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在赔付过程中,有时可能会出现“拒赔”情况,但对于“开胸”病人来说,拒赔更会让患者面临巨大的经济和身体风险。然而,法律并未规定保险公司具体的赔偿标准,因此,患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一、《保险法》 第十五条 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订立后,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人应当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建议,告知被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和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保险金。 二、《医疗损害赔偿规定》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协助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保险机构或者负责人申请索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因治疗、护理、诊断、检查等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造成患者伤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患者可以在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下,依据《保险法》和《医疗损害赔偿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或仲裁等途径维权。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协助,帮助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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