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户籍是否有居住权 |
释义 | 户籍不是判断有无居住权的标准。法律上所说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是通过合同或者遗嘱来进行设立的,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有无居住权是要看房屋所有权人是否通过合同或者遗嘱为其设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三百六十七条、三百六十八条、三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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