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很明显你们不附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你说的不领证生孩子属于违法行为,不存在只处罚一方的结果。还有就是不缴纳罚款也能上户口,只是国家为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才规定上户口与处罚不挂钩,并不是说对非法生育的夫妻不处罚,仍然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特别是山东省属于抓计划生育工作很紧的省份,不要有侥幸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