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自由原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自行决定是否为投保人提供排除条款。但若排除条款存在不公平和违法情形,保险监管部门有权利要求撤销该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 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明确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不得兜售含糊不清的产品。 2.《合同法》第四十条 规定合同自由原则,但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序良俗。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产品的内容、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明确告知投保人。 4.《保险业监管条例》第二十七条 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制定、使用、销售不公平、不合理的保险条款。 因此,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排除主动脉疾病的保险条款,但保险公司在提供此条款时需要明确告知投保人相关风险和免责条款,并确保该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