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征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征地补偿应当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费用,其中包括转移就业费用。然而,该条例并没有对转移就业费用的具体标准做出规定,因此具体标准应当参照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如果补偿标准过低,可能会导致被征地农民的转移就业难度加大,因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条例》第三十九条:“征收单位应当为被征收人安置,包括住房安置、就业安置等,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安置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承包者应当协商解决因流转产生的农民就业和生活问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征收土地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被征收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国家保障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公共福利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 因此,征地补偿方案中关于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的规定应当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