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多久缴足? |
| 释义 | 法律分析: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认缴出资的,必须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期限届满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一定是以货币的形式出资,也可以以非货币的形式出资,但要依法办理完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这几项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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