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家族病史,但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其家族成员具体的疾病名称和病史。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提供的信息应当与所要保险的风险有关,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个人和家庭的健康状况相关信息,但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其家族成员具体的疾病名称和病史。 3.《医疗保险条例》第十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其家庭成员的病史信息。 因此,宫颈癌患者购买重疾险时,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其提供家族病史,但不能要求提供具体疾病名称和病史。投保人也可以拒绝提供该信息,但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