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如知道是别人用来诈骗,还要把电话卡卖给别人,那就是帮助犯。帮助犯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辅助作用的,以犯罪论处;被胁迫实施帮助,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较小作用的,以犯罪论处。这种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检查犯罪地点,消除犯罪障碍,事先同意隐瞒犯罪,消除犯罪行为,窝藏赃物帮助犯罪。具体判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