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未曾发现自己患有登革热,我是否可以被拒绝保险赔付?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双方约定关系,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告知投保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和注意事项。如果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情况,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告知了自己的病情,保险公司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十六条 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就投保人的询问说明保险条款的内容和投保人的义务,并对投保人的提问如实回答。 2.《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告知投保人履行投保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注意事项,投保人未能履行义务和注意事项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合同法》 第十四条 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综上所述,如果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如实告知了自己的登革热病情,保险公司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病情,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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